发布时间: 2023年3月24日 来源: 沈阳网

  企业入评“中国民营500强”,最高奖励200万元;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实施水电气6个月“欠费不停供”……3月23日,在“沈阳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姜晓华介绍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共涉及六方面、36条政策。


  企业入评“中国民营500强”


  最高奖励200万元


  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共9条。包括对入评“中国民营500强”的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规升巨”等企业进行奖励。促进商贸民营企业优化升级,延长支持连锁化经营政策执行期限。支持涉农民营企业优质高效发展,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给予资金支持。首次提出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将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分别提高至100万元和50万元。对获评世界“灯塔工厂”企业奖励10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精益化管理,最高补助30万元。加快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降低中小企业节能补助门槛。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符合条件都有奖励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共5条。包括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型研发机构创办科技型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企业市本级最高奖励500万元。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自主进行科技创新人才认定,对吸引留用硕士、博士成效明显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补贴。


  小微企业经营困难


  水电气6个月“欠费不停供”


  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政策措施共5条。包括持续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执行各级各类减免税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6个月“欠费不停供”。创新民营企业用地方式,在土地二级市场创新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创新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用地方式。降低民营企业招投标交易成本,取消市本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此条政策为全省首创、全国领先。


  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共7条。如加大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力度,设立1亿元中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基金等。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政策措施共5条。如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门槛等。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措施共5条。如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对创新型企业家给予15万元奖励等。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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